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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退役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新突破!安置条例6大利好!)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是所有退役军人安置的法律依据,给大家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近年来,安置条例在不停的修改征求意见中,目前正式的文件还没有出台。

从近期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利好消息。

以前的一些不公,总算有法律来支撑辩驳了。

一是将安置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说实话,不管是谁当领导都很注重自己的工作实绩和考核评价,毕竟这个关乎着个人的成长进步,现在将退役军人的安置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无疑是在倒逼地方提供更高质量的安置。

这一点,是非常好的举措。

二是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主要采取赋分选岗的办法安置到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择优选拔到基层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拿出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录用计划,择优选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

这一点是破天荒的头一次,拿出一部分公务员招录数量,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这一点对于很多入伍的大学生士兵来说,无疑增加了更多的希望。

这样不仅能更好的激励更多的大学生士兵参军入伍,也能更好的留住人才,鼓励人才长期服役。

这一点,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突破举措。

三是对安排到事业单位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安排到管理岗位或者专业技术岗位。

这一点至关重要,为什么这么说?

就在上个星期,河南某地的一位战友私信小编,询问他转业安置的事情,他告诉小编他们当地安置仍然在沿用1991年的一份政策安置文件。

以前一般来说,转业军上全部都是以工勤岗身份落编,现在新的法规制度支撑,工勤岗安置不再是唯一选项,无疑给了很多战友努力提高自身的希望。

但是想要符合条件,无疑学历是最重要的,想要落编专技岗,考证也是需要的,这个方面需要战友们自行提前把握。

这一点也是突破性的举措。

四是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在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与其签订长期聘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点也很重要,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安置进事业单位,有相当一部分战友进入了企业单位,大部分企业还好,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个别企业在签订合同时,签订短期合同等情况。

现在对于进入企业单位的战友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五是因战、因公致残安排工作的,享受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待遇。

对于残疾军人这个小众群体,组织也做到了关怀照顾,不仅在部队内部享受到残疾军人的待遇福利,回到地方后,同样以所在单位的标准参照享受工伤福利。

这一点无疑给残疾军人提供了更好的福利保障,非常的充满人性化关怀。

六是退役军人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待安排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这一点放在最后说,是因为安置进企业的单位,有不少战友都遇到了这种情况。

上个月一位山东的战友告诉小编,他转业进了当地的银行,拿的工资和新入职的员工一样,没有工龄工资,而且还有试用期。

现在的政策对于这一点进行了明确,服役年限和待安排工作期间这两个时间段就是转业军士的工龄时间。

新版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可谓是干货满满,目前新的条例已进入立法审查阶段,相信很快就会颁布下发。

到那个时候,转业军士的安置待遇又会提升一大截。

相信组织,感恩组织,兄弟们,加油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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