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大小新闻客户端3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近日,网上一些自媒体宣传烟台新出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可办职工社保”政策。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此信息有误导性,系谣传。对此,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此类消息多为社保挂靠公司的宣传,该行为是违法的,市民不可相信,以防上当受骗。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职工社会保险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所谓“职工社会保险”是指参保人员有稳定工作,也就是单位给缴纳的社会保险;而相对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是指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业主、从事自由职业者的人员,或者暂时没有固定单位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的参保方式。
两者都是国家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只是缴纳方式有所不同。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需要依法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五个险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要比企业低一些,目前企业养老缴费比例为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国家统筹部分12%,个人账户部分8%,要低4个百分点。在参保年限和参保人员年龄等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只要缴费基数相同,两者的退休养老金待遇就没有差别。
那么,是否存在所谓“灵活就业转职工社保”?是可以的。市民只需要找单位工作并要求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即可完成,不需要委托他人办理,但是我市并没有出台过类似“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转为职工社保”的单独政策。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中介公司宣传“交费就可以实现没有真实劳动关系挂靠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请广大市民朋友谨防受骗上当。
责任编辑:赵璇
审校:高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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