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2023年6月1日起,将延长终身医保缴费年限,只缴纳15年医保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延长为男性满二十五年、女性满二十年。
我们辽宁省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年限一直都是男性二十五年,女性二十年。经济非常发达的江苏省,刚刚修改医保政策,也许也应该是受经济形势的影响吧。
我所在的城市,目前每月的医保缴费额为450元左右,一年下来,也是5000多元,对于全部自费的大多数灵活就业人员来说,也不是一笔小钱,而且每年的医保缴费额还在逐年上涨。
我有点想不明白,全国各地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年限,为什么不是统一的呢?医保也需要转移支付吗?前一段时间的医保改革,为什么就全国统一呢?
而事关我自己的问题是,目前,我的医保费已经缴纳了19年,按当下的规定,我仍须缴纳6年够25年。尽管6年之后,我早已过了退休年龄。但一次性补徼的规定我也觉得是合理的,毕竟我当初缴费的时候就是这个政策。但如果今后真延长到30年,才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那么,这样合理吗?
难道享受终身医保待遇的缴费年限,说长就可以长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