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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10年以上的规定(劳务派遣工,工作已满10年,可以与单位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吗?)

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工作已满10年的都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除此之外派遣员工和正式工在以下这些待遇上也应该是平等的:

一、条件满足的都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照规定,无论是劳务派遣工还是正式员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都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在单位已经工作满10年的员工

  2. 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且员工年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 连续订立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

正式员工在达到上述条件是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非常容易的;虽然劳务派遣员工也应当享有这个权利,到往往是快满足这个条件的时候,劳务派遣公司都会打破“员工美好的梦”,因为他会在你即将达到这个条件时换另外一个派遣公司和你签合同,但不影响你的工作,这让很多派遣工显得无比无奈,想为自己申冤但有比较难,其实派遣公司这个行为也是有漏洞的,员工若想维护自己的利益也是可以的。

因为一个新合同的建立,必将会有一个旧合同的终止,终止时就应当给予赔偿,再实施新合同。

二、工资待遇应该实行同工同酬

派遣暂行规定也明确了,只有三性岗位才可以雇佣派遣职工,并且派遣职工的数量最多只能占员工总数量的10%,雇佣的派遣工工资待遇(包括绩效考核)应当和正式员工保持一致,也就是所谓的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的待遇,保障派遣工的公平性。

三、福利保障也应该平等

派遣工在社保、公积金等福利方面也应当和正式职工一样,由公司代扣代缴,按月正常申报缴纳,事实上很多派遣工会觉得自己不是正式员工,单位可以不给自己缴纳,但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劳动法或者社保法对于正式工和派遣工都是一视同仁的,只要是签了劳动合同都应当在30日以内为员工缴纳这些该有的福利,福利好些的单位还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补充医疗等。

【总结】劳务派遣工应当改变自己的心态,不要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派遣工都有权利享受,如果没有享受到时应当及时与单位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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