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辽宁省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显示,辽宁省202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03元,比2021年增长2.2%,预示着辽宁省2023年企业退休人员(包括灵活就业参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的人员,以下统称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将同步上涨2.2%。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两项死亡待遇,全省统一政策和标准。
其中:
丧葬补助金按照死亡时辽宁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个月领取。
抚恤金按照死亡时辽宁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9-24个月标准领取。具体到每个人,领取月数可能不太一样,需要结合死亡退休人员退休前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和退休年数来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抚恤金领取月数=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6-退休年数
这里需要提请注意的是,累计缴费年限(或工龄)和退休年数均按整年计算,不满1年的不计算。领取月数的计算结果小于9的,就直接按9计算;计算结果大于24的,按24计算。
比如某人工龄42年,1993年退休,2023年在辽宁去世了,那么其抚恤金领取月数=42-6-30=6,由于计算结果小于9,所以实际抚恤金领取月数就按最低标准9个月计算。
综上,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死亡后,领取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共计是辽宁省2022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26个月标准,即40336-95340元。
也就是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2023年死亡的,可以领取的死亡待遇最少是4.03万元,最多是9.53万元,比去年的39463元和93277元分别高873元和2063元,同比提高2.2%。但具体到每个人是不太一样的。
最后提醒一下,企业职工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在退休地社保机构申领的,遗属需提交身份证明、死亡证明和亲属证明等。同时,如果去世退休人员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或医疗卡里面仍然有余额的(这个可以凭社保卡在网上或现场查询到具体数额),可以到社保机构和医保部门申请全部退还。
文/来源:社保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