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为了方便,当时我和弟弟约定,我申报母亲全额赡养专项扣除,他申报父亲的。
刚才我无意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突然看到分摊方式那一栏变成这样了。
我突然意识到这是国家颁发新政了,果然,在个人所得税官方APP首页显示,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已经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在当前经济下行场景中,无疑这是国家在给国民发福利。
按照新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独生子女每月对每个赡养老人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对每个赡养老人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对每个赡养老人不超过1500元扣除额度。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看到这里,我一下子感到,按照新政,目前我和弟弟这样分开申报父母全额赡养专项扣除的方式亏了,现在政策不允许多子女个人申报赡养老人的全额赡养专项扣除,只能分摊申报,我和弟弟这样一人申报一个老人,我们最多只享受了1500元扣除额度。
我赶紧给弟弟打电话,让他补报了母亲分摊赡养专项扣除,我也补报了父亲的信息,都操作成功了,我和弟弟现在都可以享受两个赡养老人合计每月3000元的分摊扣除额度,看来我们平常还是关心国家时政不够,耽误了好几个月国家福利了。
最后请朋友们互相转告,一起来足额受国家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