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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保个人查询官网12333(养老保险缴15年就行?能补缴吗?粤人社厅回应民声十问)

养老保险缴满15年还要再缴吗?2018年养老金水平如何调整?对于广东“民声热线”节目组网络票选出的“民声十问”,今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作出权威回应。

异地就医怎么办?

全国职工医保、城镇(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在异地长期居住还是工作,还是因客观需要转诊到异地住院,都可以享受医保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要先备案(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备案),再选定点(选择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然后持卡就医(一定要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一步都不能少。

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报错,先确认本人是否备案,或就医的医院是否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如果都是,由医疗机构医保办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的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

据介绍,广东已实现各地市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广东异地就医的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已实行一单结算,参保患者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时只结算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筹和大病、补充医保由医保经办直接结算。

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的,可向参保地查询;跨省异地就医的,可向参保地查询或上线部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网址是http://si.12333.gov.cn。除了可以查询备案信息外,还可以查询定点医疗机构信息、个人就医信息、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信息等。

2018年养老金水平如何调整?

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18〕3号),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总体调整水平为全省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的5.0%,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加发50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二是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挂钩,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

3.倾斜调整,一是向高龄人员倾斜,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在此基础上,对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其中2017年12月底前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从2018年1月起发放,2018年1月1日直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满80周岁的人员从满80周岁的次月起发放;二是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倾斜,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仍达不到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业养老保险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养老保险缴满15年还要再缴吗?

一些参保的市民认为,养老保险缴满15年就没必要再缴了,反正到退休年龄后一样可以领养老金。还有一些年轻人认为,眼下收入低,先不那么早参保缴费,等离退休年龄接近15年的时候再缴也不迟。

对此,省人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道,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判断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否具备养老金领取资格的一个条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镇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收入的,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该负责人指出,退休时计算的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的长短、缴费水平的高低直接相关,因此,参保人员尽可能地长缴、多缴,退休待遇才更有保障。

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为例,其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由此可见,个人缴费时间越长、缴费越多,退休后每月养老金就领得越多。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否补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明确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此,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但不能申请一次性向前补缴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全部工资。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等程序处理。

新闻链接

合同中写“我自愿不购买社保”就不用交?省人社厅:无效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汤南 通讯员 赖昊峰广州参考·广州日报编辑 刘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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