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无锡、泰州三市同时公布了公积金新政,执行“3·30”三部委新政。昨天,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公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扬州也成为继南京、无锡、泰州、徐州、常州之后,省内的第6个公积金新政落地的城市。
图片来自扬州住房公积金官网
根据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 其中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通知于2015年4月27日起执行。
来源 | 新华网
主编丨王燕
编辑丨陆夏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