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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取新标准2023年(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2023年党费预算和收缴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党费预算和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1.明确党费计算基数。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石组字〔2019〕29号)、《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藁组发〔2019〕22号)等党章党规规定的党员交纳党费标准,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企业人员、离退休干部职工等各类党员交纳党费进行预算。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年中或年终有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3)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4)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一1元,自愿多交纳者不限。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及从事其他经营项目等有收入的农民党员,应由党员本人实事求是的主动向党组织申报月平均收入,作为党费计算基数。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5)学生党员(包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党员,毕业未就业的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6)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不包括津补贴。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1000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1000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既可以某一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由基层党组织研究决定。月交纳党费数额核定后,年内一般不再作出调整,年内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以及普调工资的,可以待下年度重新核定。

生活确有困难的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其他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明确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3.及时缴纳党费。3月10日前,将2023年第一季度党费上缴至机关工委党费账户。各单位党组织提供银行开具的现金交款单,到机关工委232房间换取党费专用收据。各单位要在每月的6-8日,及时收缴本单位党费,按时缴至机关工委党费账户。基层党组织对收取的党费现金,要妥善保管,及时上缴。

全称:中共石家庄市藁城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账号:100147852314

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藁城支行

4.建立党费账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各单位党组织要建立党费专用账,设立现金账、党员交纳账和上缴党费账。要严格做好党费收缴、核算、记账等工作,做到钱、账、据相符,记录清楚准确。同时,要及时为党员开具党费收据,将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记录在《支部工作手册》《党费证》上。

5.有关要求。各单位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2023年党费预算工作。将附件中的《2023年机关单位党员交纳党费预算明细表》《2023年事业单位党员交纳党费预算明细表》《2023年企业党员交纳党费预算明细表》《2022年未缴纳党费党员名单》《2023年度基层党(工)委党费收缴预算报告表》《2023年度党员缴纳党费预测算表》6个表格电子版于2月16日前报送至jggw646@126.com,纸质版加盖党组织印章,于2月16日前报送至机关工委232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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