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适龄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享受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入伍后家庭优待金如何办理?能发多少呢?冠明参军规划刘班长为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无论是从户籍地当兵还是从学校当兵,义务兵都是有家庭优待金的,在批准入伍之后,需要指定家庭优待金的领取人,通常是我们的父母,在武装部领取,并如实填写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然后在共同领取银行卡信息登记表上签字,拿到卡后通常是新兵入伍后,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役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一般是在次年的8月1日进行发放。
中央财政的发放标准是以一万元为定额发放,然而各地会在此基础上增发,增发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经济情况而定,城市越大经济水平越高,优待金就越高,相反则越少。
对于正常入伍,符合享受的条件,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却有拖欠或未发的,本人可以通过家属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退役军人事务部反映,以补发漏发给的优待金,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为了鼓励有志青年踊跃参军,被注销入伍手续,因违法违纪或拒服兵役等原因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义务兵,优待金将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