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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文职能干一辈子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有没有优先权?)

201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颁行,其中第四章第16条规定:军队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积累,从社会招录军队文职人员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正在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线文职人员的真实反映,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照见这一政策哪些需要完善,哪些需要调整。

比如一些比较基层的单位,设立文职人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仍需要进一步评估。招来的人都留不住,就没有实际意义。

再一个就是人员向大城市、好单位集中的问题,如何通过激励机制进行平衡。对于大家诟病的管理比较僵化、人治大于法治的问题,也需要切实引起重视,及时纠正。

一些还没有来得及落实的保障问题,要抓紧落实。比如,“文职人员,去景区、景点,到底是不是全免?”这是目前部分文职人员的内心写照。

文职人员的身份认定怎么样,为什么文职人员在涉及到一些地方政策,没有优先权呢?文职人员,到底可不可以有优先权?结合一些实际情况,笔者谈几点看法,仅供参考。

1

一位军人和入职军队的文职家属,去某地游玩,

在是否免票上,当地景区认为,现役军人可以免费,文职人员是不可以。

这位军人觉得,“现役军人,是可以免票的,军队文职人员就不可以吗?”

近些年来,地方政府在优抚政策方面,正在逐步推进完善,

比如,之前的“军人优先”上升到“军人依法优先”的法律法规层面;

比如,最近浙江省在优抚政策上从“军属证”到“拥军码”的多元化层面。

其实,类似这样的地方性政策,都指向了一个群体:军人(退役军人、军人家属)

“军队文职人员”这个群体,被广泛了解,也是在最近几年军队改革,将这个群体推向了前沿。

随着军队改革的坚实步伐向前推进,我军文职人员制度改革已然成型。

在最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中,对文职人员则有了更为准确的定义:

是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在待遇保障方面,明确了文职人员的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应该可以理解为,文职人员和军人一样,享受同样的福利待遇。

但是为什么文职人员在涉及到一些政策,没有优先权呢?

2

讨论文职人员,就必须先从整体上对文职人员进行一个概论。

文职人员是否是现役军人?

这个问题,要从三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类,体制内的技术文职人员。也就是在军队改革之前的文职人员,是现役军人,只不过面向的群体是技术级,比如医院体系的文职医生。

第二类,体制外的社会招聘文职。这类文职人员,是军改之后的,主要是适用于新招录聘用科级正职以下管理岗位的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文职人员;

第三类,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主要适用于从符合退役条件且拟作退役安置的现役军人中选拔文职人员,继续为国防建设军队建设服务。

当然,大众普遍认为,文职人员是非现役,其工作性质和现役也有很大的不同,

这一点在待遇方面也是有不同,可以举一个很鲜明的例子。

文职人员的工资薪水中,公积金是可以随工资卡按月提取的,而现役军人是不可以的。

这一点,文职的身份,也是有区别的。

文职的政策在和平时期是非常好的,文职本质身份是非现役 ,但履行现役的责任 ,这一根本性矛盾如何解决是个大问题。

再来说,局部的几点结论。

结论一:地方政策上,对“文职人员”的定位不清晰。

比如,全国的每个景点,对军人的政策均不同,有半价的有全免的也有收小门票的:

贵阳所有景点免费,市区所有公交车免费;重庆的公园都免费;北京故宫:只有在八一建军节才有对军人免费参观;上海东方明珠塔: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可免费参观东方明珠上球体+陈列馆;

注意到这里面的几个字眼:“所有”、“只有”、“凭有”。也就是说,即使是现役军人,在享受一定的优待政策上,也是有限制性的。

毫无疑问,军队文职人员去公园、景点、游乐场游玩,它的优惠政策还是根据地方拥军政策实施程度有关。

不能怀疑文职人员为军队现代化建设所做出的贡献,但是要清晰地认识到,

“身份”二字,具有不可控性,其决定性的认知在于权利机构。

所以,你要说,“凭什么文职人员不可以享受免费政策”,这个问题的优先解释权,最终不是一个问题能够问完的,从背后显露的是什么?

国家力量。(这一点,在后文进一步阐述)。

结论二:任意扩大优先范围,会造成“优先”形同虚设。

“地方也有压力,免票太多谁来纳税。我认为现役军人免票就好,最好作战部队免票,其他也就算了。”网友的评论,大家细品。

在和一位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战友聊天中,他告诉我,近几年,地方上出台一系列的惠兵优抚政策,有一些是实打实的确实在推进军人荣誉,但是也有一些,是迫于当下的形势发展和政府的公信力。

当然,开展一系列的优抚政策,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两个目的:

一个是实施者。拥军优抚政策,做好了政府的公信力有了,功绩当然是首要。当然,在实施过程中,也是有打折扣的。实际上,好多地方退伍军人证都不能打折,说实话有时候带了也没用。

比如,有人提出这个观点---

“扩大免票范围地方和景区会有不满,倒不如现役免票,文职和退役等人员视情况给个折扣也是可以的接受。”

所以,即使是政府扩大了优抚政策,并不能解决当下的问题。

第二个是受益者。主要是拥军的被收益群体,现役军人、退役军人,也包括文职人员。如果推行的政策不夯实,政府压力大,优抚不到位,最终得不到的当然是受益者不买账,不认可。

比如,有人提出这个观点---

“部队文职人员属于事业聘用制居多,不属于现役编制,不该享受优惠,地方政府对此意见极大,也容易造成对退役军人的不满。”

你看,即使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受益者的不满依然存在。

3

文职人员,到底可不可以有优先权?

实际上,反映出的一句话可以总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核心。

上升到国家层面,就是前面我提到的四个字:国家力量。

一定的经济实力,是可以折射出政府的公信力;一定的国家力量,是可以捍卫人民的生命财产。

上升到国家意志,优抚拥军政策,才是硬道理,是国家级的免费优抚。

文职人员,是军队改革的一大进步,对于当下文职人员政策实施措施中,

要认识到不足,这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有人觉得,“国家经济条件好时应以提高工资待遇为主,拥军优先优惠政策为辅,国家经济条件一般时反之。”

科技要发展,创新首要。军队要发展,为强人才。

要认识到,现役军人的免费权,也绝对不是豁免权,更别说是文职人员。

何时,军人的荣誉体系溶于到每一位老百姓的血液里,就像喝水、吃饭、睡觉一样,习以为常,

我想,到那时,优先也好,免费也好,别说是文职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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