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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和王老吉什么关系(加多宝迎转机 王老吉该归谁?)

来源:成都商报

加多宝:

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王老吉:

“王老吉”商标纠纷再次生变。

7月1日晚间,加多宝发布官方微信称,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就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商标侵权纠纷案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对背负14.4亿元巨额赔偿的加多宝来说,这暂时解除了燃眉之急。但广药集团方面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发回重审并不意味着最终的判决,王老吉会全力做好重审的各项工作。具体情况以广药白云山上市公司后续发布的公告为准。白云山随后发布公告表示,本次案件系商标侵权纠纷,不涉及“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问题。

缠斗8年 加多宝21连败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恩怨纠葛,至今已持续8年。期间,加多宝和广药集团(王老吉所属企业),围绕“王老吉”商标、红罐包装、“怕上火”广告等数次交锋。作为授权方的广药集团,在之前的一系列法律博弈中牢牢占据优势地位,加多宝在诉讼战中收获了21连败。

2014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令加多宝赔偿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期间侵犯王老吉商标权,给王老吉带来的经济损失共计10亿元。2015年1月22日,广药集团将赔偿额更变为29.3亿元。这是两家公司纷争中赔偿额最大的案件。

2018年7月,白云山发布公告称,已收到广东省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白云山:不涉及商标权属争议

7月2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2018年12月27日签订了《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商标协议书》,双方约定根据《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商标涉及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420项商标专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国际评字【2018】第WIGPZ0701号)确定的评估值定价收购广药集团拥有的 “王老吉”系列420项商标专用权(“王老吉系列商标”)。

而本次案件系商标侵权纠纷,不涉及“王老吉”系列商标权属争议问题,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割;本次案件系交割日之前已经存在,广药集团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定对于因交割日前已经判决生效但后续因抗诉等原因改判的诉讼或者已经裁决生效但后续被撤销裁决的仲裁或者已经撤诉但后续重新起诉等法律纠纷产生的成本、收益、损失均由广药集团自行承担和享有。本次案件重审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业内人士:广药集团占优势

在业内人士看来,加多宝与广药的品牌合作风险,从双方合作之初即存在。但加多宝一再贻误处理时机,直到最后与广药一拍两散、深陷诉讼纠纷,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

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广药是王老吉商标的授权方,具有先天优势。知识产权博弈中授权方和使用方的角力,授权方占优势是常识。因为权利是授权方的,要拿到授权,使用方就得接受授权方的合作条件,而且知识产权授权都有期限性。

北京普天盛道企业策划机构董事长雷永军曾表示,加多宝从开始合作就注定了给广药做嫁衣。加多宝在合作中期错过了修正合作内容的机会,而想利用行贿的办法延长许可期限。是加多宝自己不大气,才错失机会。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吴丹若

王老吉“养父”“生父”纷争不休

商标之争

一句“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曾经火遍大江南北,2009年,王老吉凉茶在中国市场销售160亿元,一举成为中国罐装饮料市场的第一品牌。

2010年租约到期后,尽管鸿道集团和广药集团签订了延长租期的补充协议,但协议是在贿赂的情况下取得。鸿道集团开始了去“王老吉”化,在包装上一面打上王老吉,一面打上加多宝。2011年4月,广药集团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2年5月,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判令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在2010年之后再使用王老吉商标的行为被视为侵权。

红罐之争

广药集团收回王老吉品牌开始自营,“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应归广药集团享有”。双方开始“红罐之争”。

2012年,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均主张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并诉指对方侵权。期间,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在市场上价格战不断,加上巨额广告投入,加多宝陷入资金危机,工厂停工、裁员,市场占有率陡降。

直到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广告之争

2016年,广药方面起诉加多宝及两家零售商“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语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做出诉中禁令。随后,广州中院下达判决书,一审判定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配方正宗当然更多人喝”等三条广告为虚假广告,并判加多宝撤销原广告,向王老吉赔偿500万元,在多家媒体公开声明。

加多宝再次提出上诉,最终在2016年3月8日,广东高院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加多宝王老吉恩怨时间线

●1995年

广药集团将王老吉品牌以20年的租期租给了香港加多宝。

●1997年

广药与加多宝投资方香港鸿道集团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2000年

双方先后签订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租赁期限至2010年。

●2002年至2003年间

鸿道集团又与广药签署补充协议,将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10年

广药集团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以非法手段行贿取得为由,申诉两个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

王老吉商标案立案,并确定在当年的9月开庭。但因为鸿道集团未应诉,官司被推到了12月。不过,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年

加多宝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并获立案。5月28日,广药又称加多宝非法利润达75亿,将依法索赔。

●2013年

广东省高院一审开庭审理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红罐之争”案。

●2014年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加多宝的全部诉讼要求,并要求加多宝赔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

●2018年

广东省高院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4.41亿元。

●2019年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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