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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民用水多少钱一吨(哈市拟将2.40元/m³定为第一阶梯水价 九成用户不增加支出)

东北网11月20日讯 (记者 张隽珊) 20日下午,哈尔滨市实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召开,拟将现行水价2.40元/立方米确定为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根据2014年实际用水量测算,95.97%居民用户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不增加用水支出。

啥样家庭实行阶梯水价?

此次听证会按照国家和省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的统一要求,本着既提高哈市居民节约用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又不增加广大市民基本生活用水负担的原则,就实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行了依法听证。根据《哈尔滨市实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此次阶梯水价的实施范围拟定为哈尔滨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使用磨盘山水源、通过城市管网供水、实行“一户一表”(含“一户多表”)的居民用户。其中,“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照水表计量的用水量计收水费;“一户多表”居民用户按照各分表计量用水量之和计收水费。

阶梯价格、用水量标准咋来的?

根据哈尔滨市2014年磨盘山水源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确认2014年市供水集团磨盘山水源单位供水成本为4.39元/立方米,较现行水价对应的2008年单位供水成本3.75元/立方米上涨0.64元/立方米,涨幅17%。依据成本监审结论测算,居民基础水价理论上应调整至每立方米2.81元/立方米,较现行水价2.40元/立方米高出0.41元/立方米。为保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价格相对稳定,减少百姓用水支出,拟暂不考虑供水成本与价格“倒挂”因素,将现行水价2.40元/立方米确定为哈尔滨市居民第一阶梯水价。按照国家和省规定,“一、二、三级阶梯水价原则上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为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拟采用规定比例下限,即1:1.5:3确定二、三级阶梯水价。第二级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3.60元/立方米,第三级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7.20元/立方米。

据《哈尔滨统计年鉴》显示,2014年哈尔滨市市区户均人口为2.4人。为充分考虑居民用户人口数量个体差异,拟将每个居民用户人口数量确定为5人。按照国家人均用水量建议值第一级2.4立方米/人.月、第二级4.1立方米/人.月计算,居民用户的一级水量为144立方米/户.年(2.4×5×12)、二级水量为246立方米(4.1×5×12)。为加大基本用水保障力度,拟在此基础上,将一、二级水量分别增加6立方米、4立方米,使哈尔滨市居民第一、二级年用水量分别提升至150立方米、250立方米,覆盖面分别达到实施范围内居民用户的95.97%和99.04%;第三阶梯每个居民用户年用水量为250立方米以上。同时,对确因家庭户籍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居民用户,在5人基础上,按照每增加1人、年增加30立方米用水量的方式增加第一阶梯水量基数。

为客观反映居民实际用水情况,拟以年度(12个月)作为1个计量缴费周期,一个计费周期中的居民用水户用水量,按相应阶梯水量及阶梯价格计收水费。对变更或注销用水户名的居民用户,变更或注销之日前发生的不满一个计量缴费周期的用水量,均依据一个计量缴费周期的相应阶梯水量额度、按实际发生抄表水量计收阶梯水价。

95.97%居民用户不增加用水支出

记者在听证会上了解到,根据2014年实际用水量测算:95.97%的居民用户年用水量在第一阶梯范围,由于第一阶梯水价与现行水价没有变化,第一阶梯水量范围内的居民家庭不增加任何用水支出;3.07%的居民用户年用水量在第二阶梯范围内,2014年实际户均年用水量185.9立方米,扣除第一阶梯水量后,有35.9立方米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20元,户均年多支出43.08元;0.96%的居民用户年用水量在第三阶梯范围内,2014年实际户均用水量367.56立方米,扣除第一阶梯水量后,有100立方米水量执行第二阶梯水价,每立方米水价提高1.20元,有117.56立方米水量执行第三阶梯水价,每立方米水价提高4.80元,户均年多支出684.29元。经测算,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将使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全年上涨0.09个百分点,对价格总体水平影响很小。

小账本:用水越多价格越贵

例一:实行阶梯水价后,以年用水量为200立方米的用户居民为例,该用户居民用水量已超过第一阶梯水量(150立方米)范围,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2.40元/立方米;第二级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3.60元/立方米计算,该用户居民应缴纳水费:

(15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200立方米—150立方米)*3.60元/立方米=540元,即比目前未实行阶梯水价阶段多缴纳水费540元—(20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60元

例二:实行阶梯水价后,以年用水量为300立方米的用户居民为例,该用户居民用水量已属于第三阶梯水量(250立方米以上)范围,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2.40元/立方米;第二级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3.60元/立方米;第三级阶梯水价标准拟确定为7.20元/立方米计算,该用户居民应缴纳水费:

(150立方米*2.40元/立方米)+(250立方米—150立方米)*3.60元/立方米+(300立方米—250立方米)*7.20元/立方米=1080元,即比目前未实行阶梯水价阶段多缴纳水费1080元—(300*2.40元/立方米)=360元

其他居民用户咋整?

未实行“一户一表”合表居民用户、未安装水表居民用户以及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非居民用户的水价上浮标准。拟将此类用户的用水价格在第一阶梯水价基础上上浮0.20元,每立方米执行2.60元。使用其他水源、由其他管网供水的‘一户一表’(含‘一户多表’)居民用户”。第一阶梯价格为现行水价标准每立方米1.80元,阶梯水量、阶梯价差比例、计量缴费周期等,参照上述标准和规定执行。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其生活用水仍执行每立方米1.30元标准不变。

听证会参加人一致同意制度方案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7人,其中,消费者12人、经营者4人、专家学者2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利益相关方2人、政府有关部门5人。听证会参加人从不同角度对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供水价格、供水成本、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理由、原则、依据、实施方案等,进行探讨,一致同意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参加人的发言记录均经本人审阅并签字确认。会后,哈尔滨市发改委将按规定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准后,哈尔滨市实行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政策将于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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