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听众王先生咨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大荔县人民政府,大荔县医保局回复称,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参保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起付标准为 200 元;在职职工支付限额为 1000元,退休人员支付限额为1200 元,支付限额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有效,不滚存、不累计。统筹基金按医药机构等级设置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为55%,三级医院为50%。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在以上医药机构门诊报销比例均提高2%。
随后,记者将情况给王先生做了解释说明。
来源:环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