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人绝大多数都在追求时尚,其中包括我们的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如果有同居人士同居的那位是国际人士,是不是觉得特有面子?但你了解她(他)的身份吗?如她(他)是“三非”人员,“非法”同居,这种与“国际接轨”千万别尝试,并不时尚!
近来,我局查获3名容留、藏匿“三非”人员的中国籍人员,他们与被容留、藏匿“三非”人员均是男女朋友关系,虽然爱情无国界,但身份有限制,“非法”同居并不可取,各位有情人士何不大大方方通过合法的途径追寻幸福。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九条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