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法治营商环境,绥德法院加强涉金融案件执行,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自春节以来,绥德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持续开展“周末执行”行动,利用周末执行“黄金期”进行查人找物,累计拘传涉金融案件被执行人23人,拘留8人,凸显了执行强制性,增强了司法威慑力。
案例一: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某偿还申请人某银行借款本息共计49万元,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主动履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始终无法传唤到被执行人到局。近期,执行干警收到被执行人活动的相关线索,遂立即奔赴现场,成功将李某拘传。李某拘传到局后,执行干警对其释法说理、阐明利害,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清偿义务,鉴于李某在执行过程中的抗拒执行行为,绥德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决定。
案例二:贺某飞与某银行有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执行人贺某飞向申请人履行清偿义务,但被执行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置若罔闻,申请人无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的活动线索后,利用周末时间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局,敦促其履行相关义务,但贺某飞仍以各种不实理由借口拖延履行,鉴于其拒绝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绥德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决定。
绥德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但也绝不纵容被执行人的故意拖延履行、抗拒执行、逃避执行。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下一步,绥德法院执行干警会继续以高昂的工作热情、饱满的精神状态来开展执行工作,将“周末执行”作为常态化工作形态,以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震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坚决维护诚信守约的社会秩序。(绥德法院 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