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宙号

芜湖公积金基数标准2023(芜湖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基数确定)

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确定。记者昨日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情况(芜湖市为95107元/年),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22年芜湖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778元,下限为芜湖市区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930元。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12%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

据介绍,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706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2853元),下限为194元(单位和个人部分各97元)。我市各缴存单位可自行选择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或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期间。当年1月开始执行的,各缴存单位可申请补缴当年1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本次缴存基数调整原则上以网上办理为主,具体可登录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汇缴专栏(
http://gjj.wuhu.gov.cn/xzzx/hj/index.html)查阅办理流程。

特别注意,今年7月起,职工缴存基数仍低于1930元的,单位汇缴清册将不予申报;8月起,各缴存单位无论是否有人员增减变动,汇缴资金前,均需线下或线上申报当月单位汇缴清册,以核定缴存人员和金额,否则将无法汇缴至职工个人账户。为进一步规范完善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及时准确告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变动情况,各缴存单位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应录入职工的手机号码。各缴存单位应将核定后的缴存基数、缴存金额,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以及网络收集编辑和原创所得,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详见本站的版权声明与免责声明。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maliang853@foxmail.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fzdnw.com/tgfx/10786.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列表
请登录后评论...
游客 游客
此处应有掌声~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